星期六, 9月 10, 2005

新聞兩則(下)-奮發的故事

2005年9月8日於《蘋果日報》的一篇報道稱一位年輕人,曾為了一位心中的異性而沉淪好一段時間,在這段時間中,他未能專心於學業上,後來被校方趕出校,於補習學校中當導師。

當導師期間,見到很多學生的同時也見到他的影子,於是改過自新,現在成為一位好教師。這個故事很普通,但當中帶出的意義卻很深。


相對於「上集」中的「主角」,他的故事來得較「冷靜」,但要付上數年的時間由沉溺的心情中浮上來是一件不易的事情。 感情之事於不同人的處理方法及需要的時間都不同,冷靜的處理,對自己及他人來說是較適合。

可能每個人都會經歷過年輕、經歷過追求異性。大部分都以失敗劃上句號。我們在面對這些打擊的時候,可能會覺得自己是一無是處,不能討好對方,或者會問為何對方不會喜歡我?當一個人對異性的愛慕完全地投入時候,沮喪、不開心、無力及重壓感這幾位「朋友」便會過來「陪伴」你了 ,這些朋友會令你不想做任何事,不想反省,只希望永永遠遠地在這個光景地存在。

我總相信即使我們萬分不願意也好,總會有不同的人及事走在閣下的生命中去「迫使」你去面對生命中不足的地方。當我們要面對的時候,是一件很痛的事,甚至原來生命中可以有這些不同的事可以做。例如打球、建立友誼等。本文的主角,正是在另一個環境中反省自己、力求進步。

感情,確是可以給我們有很甜蜜的回憶及期盼;但真正的感情,卻是不易的事情。處理不當的時候,會令人加重了負擔,很辛苦。當很期盼一段感情生活的時候,最好可以問自己為何有需要這段感情生活?有時我們不一定要有感情生活才開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