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0月 17, 2005

Blog的意義

有人見過我的blog,問及我為何不多寫自已的東西而寫「施政報告」。

如果我寫個人的東西的時候,只需要把自己的歷史、發生的大事等硬體地放在互聯網上便可以了,不需要有交流,情況有如商品一樣。同時我的經歷及所謂的生活体驗其實不多。但在可能的情況下多寫一點。

我個人不傾向生活只是一個流程,而是在可以的情況下,積極參與生活中的每一件事,那怕那事我們沒有份參與。對社會上每件事的回應,是一個可以令人的大腦高速轉動的機會,在過程中,不一定要找到答案,(如果是很明確知道是與非的例外),但在每件事中,可以讓我想想我的想法,或在事件當中,或可從中知道我的過去。有時,大家的互動交流中比自己寫東西更為有趣。


1 Comments:

At 17/10/05 09:48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對啊! 雖然有時我也覺得這類題材是「票房毒藥」,可是要是我為了迎合某些人,或是為了爭取所謂回應率而寫一些你自己不擅長的題材,你寫的東西就真的跟商品沒分別了。

我好impressed你仍然很積極參與生活中的每一件事,那怕我們沒有份參與。有時我也有那份無奈,我現在暫時還沒有新工作,我也很enjoy我和諸位blog友的分享。

我近日在肥榮的blog和Stand by P談到那首歌,我說「金曲長留部落格,我願悲歌送君行」。胡金榮的歌不就是「金曲」麼? 結果當我寫完那則留言,我很想在愛玲的blog說「我要為妳唱一首愛歌!」。那你的歌,大概就是「文歌」(民歌?!)吧! 一時間千曲競奏,百歌爭鳴! 可真的有人建議我設一個「暉之歌」的blog,全是流行歌曲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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